中山市三角医院安装便民自动售货机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中山市三角医院就院内安装便民自动售货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三角医院安装便民自动售货机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医院住院部六楼电梯大堂及门诊楼一楼大堂定点投放自动售货机。
三、招租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9月4日(周二)下午17: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独立于采购人;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在我院无不良投标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7日(周一) 下午15:00 住院部7楼行政办公区会议室;
4、投标资料要求:将报价表、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依次装订提交;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投标资料院方收取后不予退回,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自院方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中标方需于3个工作日与院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必须得到院方的认可,如若院方不认可合同条款而提出修订,但中标方认为需增加费用或不同意相关修订的,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次招标而不作任何赔偿;
2、若中标人不按照与我方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取消其2年至5年参加我院招标活动的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总务科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0760-23389856
三角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