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医院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询价公告
中山市三角医院就报废固定资产处置询价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单位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询价内容及需求
1、询价内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询价
2、具体需求:具备合法固定资产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我单位提供的清单提供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3、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询价项目。
4、采购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须独立于采购单位;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合法经营单位;
3、投标人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4、投标人近三年在参加我院采购中没有不良纪录。
5、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00),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电汇(建议方式)、转账方式:
户 名:中山市三角医院
账 号:4432250104000297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周四)下午17:0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报价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②、报名后,无故缺席开标现场,影响我院正常招标工作的;
③、在谈判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谈判结果的。
6、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该中标项目结束后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
三、 其它事项
1、报价单位可到中山市三角医院勘察现场实物,实物及物品完好情况以现场所见为准,请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价。中标单位需自行组织人员及工具清运及处理本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所有处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所有本批报废物品必须全部清走,没清走物品院方将请人清走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2、自院方发出中标公告后,中标方须于3个工作日与院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必须得到院方的认可,如若院方不认可合同条款而提出修订,但中标方认为需增加费用或不同意相关修订的话,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次招标而不作任何赔偿。
3、若中标方不按照与我院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取消其2至5年参加我院招标活动的资格。
4、报价资料提交要求
4.1将报价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银行划款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依次装订提交:总务科张小姐处;(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4.2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密封(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投标后院方收取不退回)
四、投标截止时间
请有意者于2021年11月5日17:00前向中山市三角医院总务科提交密封报价和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备注: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不需要放密封报价里面)。
五、报价单位现场勘察时间
请有意者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09:30到医院保安室前空地集中进行现场勘察(过时不候)。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23389856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中山市三角医院
2021年10月25日